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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立梅作家作品集(每日一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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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2-10 19:35:19 |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华园梦 于 2016-2-11 10:03 编辑

    丁立梅,江苏作家,中国作家协会会员。
    丁立梅的作品,尤其散文,深受广大读者所喜爱,包括本人在内。丁作家作品,很多被选为全国中考试题,也被不少读本选用。多年来,本人收藏多篇,现借缘网平台作以收储,同时供缘友们阅读品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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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2-10 19:37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
《萝卜花》

本帖最后由 华园梦 于 2016-2-10 19:38 编辑

  萝卜花是一个女人雕的,用料是胡萝卜,她把它雕成一朵一朵月季的模样。花盛开,很喜人。
  女人在小城的一条小巷子里摆摊,卖小炒。一个小气罐,一张简单的操作平台,木板做的,用来摆放锅碗盘碟,她的摊子就摆开了。她卖的小炒只三样:土豆丝炒牛肉,或炒鸡肉,或炒猪肉。
  女人三十岁左右,瘦,皮肤白皙。长头发用发夹别在脑后。惹眼的是她的衣着,整天沾着油锅的,应该很油腻才是,却不。她的衣极干净,外面罩着白衣。衣领那儿,露出里面的一点红,是红毛衣,或红围巾的红。她有围裙,有袖套,过一会儿,她就换一下围裙,换一下袖套,以保持整体衣着的干净。
  很让人惊奇且喜欢的是,她每卖一份小炒,必在装给你的方便盒里,放上一朵她雕刻的萝卜花。这样装在盘子里,才好看,她说。
  不知是因为女人的干净,还是她的萝卜花,一到饭时,女人的摊前,总围满人。五块钱一份小炒,大家都很耐心地等待着。女人不停地翻铲,而后装盘,而后放上一朵萝卜花。整个过程,充满美感。于是,一朵一朵的萝卜花,承载着五味调和百味香,就开到了人家的饭桌上。
  我也去买女人的小炒。去的次数多了,渐渐知道了她的故事。
  女人原先有个很殷实的家。男人是搞建筑的,很有些钱。但不幸的是,在一次建筑中,男人从尚未完工的高楼上摔下来,被送进医院,医院当场就下了病危通知书。女人几乎倾尽所有,抢救男人,才捡回半条命——男人瘫痪了。
  生活的优裕不再。年幼的孩子,瘫痪的男人,女人得一肩扛一个。她考虑了许久,决心摆摊卖小炒。有人劝她,街上那么多家饭店,你卖小炒能卖得出去吗?女人想,也是。总得弄点和别人不一样的东西罢?于是她想到了雕刻萝卜花。当她静静坐在桌旁雕着时,她突然被自己手上的美好镇住了,一根再普通不过的胡萝卜,在眨眼之间,竟能开出一小朵一小朵的花来。女人的心,一下子充满期待和向往。
  就这样,女人的小炒摊子,摆开了,并且很快成为小城的一道风景。下班了赶不上做菜的人,都会相互招呼一声,去买一份萝卜花吧。就都晃到女人的摊前来了。
  一次,我开玩笑地问女人,攒多少钱了?女人笑而不答。一小朵一小朵的萝卜花,很认真地开在她的手边。
  不多久,女人竟出人意料地盘下一家酒店,用她积攒的钱。她负责配菜,她把瘫痪的男人,接到店里管账。女人依然衣着干净,在所有的菜肴里,依然喜欢放上一朵她雕刻的萝卜花。菜不但是吃的,也是用来看的呢,她说。眼睛亮着。一旁的男人,气色也好,没有颓废的样子。
  女人的酒店,慢慢地,出了名。大家提起萝卜花,都知道。
  生活,也许避免不了苦难,却从来不会拒绝一朵萝卜花的盛开的。在女人一朵一朵细细的雕刻里,有对生活的尊重,还有一种不倒的信念,那就是:美好,就在不远处,就在手底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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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2-10 22:22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
如果蚕豆会说话

本帖最后由 华园梦 于 2016-2-11 09:33 编辑

  二十一岁,花绽放的年纪,她被遣送到遥远的乡下去改造。不过是一瞬间,她就从一个幸福的女孩子,变成了人所不齿的“资产阶级”。那个年代,有那个年代的荒唐。而这样的荒唐,几乎改变了她一生的命运。
  父亲被批斗至死。母亲伤心之余,选择跳楼,结束了自己的生命。这个世上,再没有疼爱的手,可以抚过她遍布伤痕的天空。她蜗居在乡下一间漏雨的小屋里,出工,收工,如同木偶一般。
  最怕的是田间休息的时候,集体的大喇叭里放着革命歌曲,“革命群众”围坐一堆,开始对她进行批判。她低着头,站着。衣不敢再穿整洁的衣,她和他们一样,穿补丁的。发不敢再留长长的,她忍痛割爱,剪了。她甚至有意在毒日头下晒着,因为她的皮肤白皙,她要晒黑它。她努力把自己打造成贫下中农中的一员,一个女孩子的花季,不再明艳。
  那一天,午间休息。脸上长着两颗肉痣的队长突然心血来潮,把大家召集起来,说革命出现了新动向。所谓的新动向,不过是她的短发上,别了一只红的发夹。那是母亲留给她的遗物。
  队长派人从她的发上,硬取下发夹。她第一次反抗,泪流满面地争夺。那一刻,她像孤单的一只雁。
  突然,从人群中跳出一个影,脸涨得通红地,从队长手里抢过发夹,交到她手里。一边用臂护着她,一边对周围的人,愤怒地“哇哇”叫着。
  所有的喧闹,一下子静下来。大家面面相觑。一会之后,又都宽容地笑了,没有人与他计较,一个可怜的哑巴,从小被人遗弃在村口,是吃百家饭长大的,长到三十岁了,还是孑然一身。谁都把他当作可怜的人。
  队长竟然也不跟他计较,挥挥手,让人群散了。他望望她,打着手势,意思是叫她安心,不要怕,以后有他保护她。她看不懂,但眼底的泪,却一滴一滴滚下来,砸在脚下的黄土里。
  他见不得她哭。她怎么可以哭呢?在他心里,她是美丽的天使,从她进村的那一天,他的心,就丢了。他关注她的所有,夜晚,怕她被人欺负,他在她的屋后,转到下半夜才走。她使不动笨重的农具,他另制作一些小巧的给她,悄悄放到她的屋门口。她被人批斗的时候,他远远躲在一边看,心,铰成一片一片的。
  他看着流泪不止的她,手足无措。忽然从口袋里,掏出一把炒蚕豆来,塞到她手里。这是他为她炒的,不过几小把,他一直揣口袋里,想送她。却望而止步,她是他心中的神,如何敢轻易接近?这会儿,他终于可以亲手把蚕豆交给她了,他满足地搓着手嘿嘿笑了。
  她第一次抬眼打量他,长脸,小眼睛,脸上有岁月的风霜。这是一个有些丑丑的男人,可她眼前,却看到一扇温暖的窗打开了。是久居阴霾里,突见阳光的那种暖。
  从此,他像守护神似的跟着她,再没人找她的麻烦,因为他会为她去拼命。谁愿意得罪一个可怜的哑巴呢?她的世界,变得宁静起来。她甚至,可以写写日记,看看书。重的活,有他帮着做。漏雨的屋,亦有他帮着补。有了他,她不再惧怕夜的黑。
  他对她的好,所有人都明白,她亦明白。却从不曾考虑过嫁给他。邻居阿婶想做好事,某一日,突然拉住收工回家的她,说,不如就做了他的媳妇吧,以后也有个疼你的人。
  他知道后,拼命摇头,不肯娶她。她却决意嫁他。不知是不是想着委屈,她在嫁他的那一天,哭得稀里哗啦。
  他们的日子,开始在无声里铺开来,柴米油盐,一屋子的烟火熏着。她在烟火的日子里,却渐渐白胖起来,因为有他照顾着。他不让她干一点点重的活,甚至换下的脏衣裳,都是他抢了洗。
  这是幸福罢?有时她想。眼睛眺望着遥远的南方,那里,是她成长的地方。如果生活里没有变故,那么她现在,一定坐在钢琴旁,弹着乐曲唱着歌。或者,在某个公园里,悠闲地散着步。她摊开双手,望见修长的指上,结着一个一个的茧。不再有指望,那么,就过日子罢。
  也不知是他的原因,还是她的原因,他们一直没有孩子。但这不妨碍他对她的好,晴天为她挡太阳,阴天为她挡雨。村人们叹,这个哑巴,真会疼人。她听到,心念一转,有泪,点点滴滴,洇湿心头。这辈子,别无他求了。
  生活是波平浪静的一幅画,如果后来她的姨妈不出现,这幅画会永远悬在他们的日子里。她的姨妈,那个从小去了法国,而后留在了法国的女人,结过婚,离了,如今孤身一人。老来想有个依靠,于是想到她,辗转打听到,希望她能过去,承欢左右。
  这个时候,她还不算老,四十岁不到呢。她还可以继续她年轻时的梦想,譬如弹琴,或绘画。她在这两方面都有相当的天赋。
姨妈却不愿意接受他。照姨妈的看法,一个一贫如洗的哑巴,她跟了他十来年,也算对得起他了。他亦是不肯离开故土。
  她只身去了法国。在法国,怡人的气候,美丽的居住,无忧的日子。她常伴着咖啡度夕阳。这些,是她梦里盼过多次的生活啊,是她骨子里想要的优雅,现在,都来了,却空落。那一片天空下,少了一个人的呼吸,终究有些荒凉。一个月,两个月……她好不容易捱过一季,她对姨妈说,她该走了。
  再多的华丽,留不住她。
  她回家的时候,他并不知晓。却早早等在村口。她一进村,就看到他瘦瘦的影,没在黄昏里,仿佛涂了一层金粉。或许是感应罢,她想。其实,哪里是感应?从她走后的那一天,每天的黄昏,他都到路口来等她。
  没有热烈的拥抱,没有缠绵的牵手,他们只是互相看了看,眼睛里,有溪水流过。他接过她手里的大包小包,让她空着手跟在后面走。到家,他把她按到椅子上,望了她笑,忽然就去搬出一只铁罐来,那是她平常用来放些零碎小物件的。他在她面前,陡地倒开铁罐,哗啦啦,一地的蚕豆,蹦跳开来。
  他一颗一颗数给她看,每数一颗,就抬头对她笑一下。他数了很久很久,一共是九十二颗蚕豆,她在心里默念着这个数字。九十二,正好是她离家的天数。
  没有人懂。惟有她懂,那一颗一颗的蚕豆,是他想她的心。九十二颗蚕豆,九十二种想念。如果蚕豆会说话,它一定会对她说,我爱你。那是他用一生凝聚起来的语言。
  九十二颗蚕豆,从此,成了她最最宝贝的珍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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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2-10 22:29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[quote]有鹤飞过 发表于 2016-2-10 22:27
我也是如此,开心

咱这也叫忘年交了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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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2-10 22:35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[quote]有鹤飞过 发表于 2016-2-10 22:33
哥哥能大我几岁?网络上不分年龄,我只知道你是我志同道合的好哥哥

那也行,心灵相通,无需分出长幼,不必高矮胖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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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2-12 17:38:12 | 显示全部楼层

我在戏里面与你相会

  祖父年轻时,曾在大上海的十里洋场呆过,拉黄包车讨生活。那个时候,他已娶了我祖母,不知怎的一个人跑去上海。动乱年代,家乡闹饥荒,祖母看着饿得面黄肌瘦的我父亲,狠狠心,把当时只有四五岁的我父亲,塞到一条去上海的船上,托人带去上海找祖父。
  祖父那时迷听戏,辛苦拉车挣来的钱,几乎全扔进戏院里。到了大上海的父亲,跟着祖父,没有预想中的饱肚子。戏台上水粉一片,花红柳绿。戏台下,卖油饼的,提着篮子,挨个叫卖,那香味儿,把父亲小小的心,缠绕了又缠绕。父亲眼巴巴看着油饼,拽着祖父的衣袖叫:“父,我饿。”祖父两眼仍紧紧盯着台上,他的眼里,映着一个水粉世界的花红柳绿,哪里顾得了尘世的饥饿愁苦,他哄父亲:“乖,好好听戏就不饿了。”
  父亲最终没能抵得了饿,跑回乡下祖母身边。走时祖父也不曾挽留,问别人借了钱,买了十个油饼揣父亲身上,就让他跟一个回乡的老乡走了。
  祖父就这样,一个人呆在上海,乡下的一个家,他是不去想的,他沉醉在他的戏里面。祖母带着一帮孩子,吃尽苦头。给他写家书,说乡下日子难。祖父回,挨挨就过去了。如此的不负责任,让祖母一想起就泪落如雨。
  祖母是怨祖父的,那种怨里,甚至带了恨。我有记忆时,祖父早已从上海回到乡下来了,和我们一家子一起过。他还是喜热闹。乡下热闹少,偶尔也有演戏的过来,搭一戏台子唱戏。戏唱得粗糙,只穿着家常衣裳,在戏台子上咿咿呀呀。祖父全然不顾祖母的骂,追了去看,看得津津有味。看完,他会跟我们描绘当年大上海戏院的繁华,“那些唱腔做功,才叫好呐。”祖父说。祖母在一边听见,气不打一处来,嘴里就骂:“死老头子,你就知道你一人快活!”祖父便顿了话题,讪讪地笑。
  并不曾留意,祖父和祖母之间,什么时候变得亲密起来。我外出求学,一日一日离家远去,偶尔回家,总看到两个老人,在檐下忙着,一个择菜,一个必扫地。一个上锅,一个必烧火。最有趣的是他们间的称呼全变了,祖母不再叫祖父死老头子,而是称他“爹爹”。祖父则称祖母“奶奶”。
  我工作后,拿到第一个月工资,给祖父买了台红灯牌收音机。祖父欢喜得很,整日捧手上,听里面的人唱戏。祖父喜欢的是京剧,祖母喜欢的却是越剧,祖父竟舍了自己的喜欢,跟祖母后面听越剧。什么时候什么台播越剧,他们比谁都清楚。一到播放时间,两人就搬了凳子,紧挨到一起听。收音机里,祝英台在唱“观音大士媒来做啊,我与你梁兄来拜堂。”梁山伯生气了,回:“贤弟越说越荒唐,两个男子怎拜堂?”我祖母听到这儿,跺脚叹,一迭声说:“傻子傻子,她是女的扮的呀。”祖父在一边,笑呵呵看她。那样的画面,很和谐,很柔软。
  是的,除了柔软,我想不到别的词来形容他们在一起的样子。两人的眉眼里,有了相似的东西,是大浪淘尽后的安宁。曾经的怨恨,早已消失殆尽。亲人间,还有什么不可原谅的?他们成了相依为命的两个。祖母偶去亲戚家呆一两天,祖父必在门口一日数回望,望不回,就马上追了去,直到缠着祖母回家来。
  老来的祖父,对祖母很依恋,亦很爱。一生的爱仿佛这时才觉醒了,他会走上大半天的路,只为去买祖母喜欢吃的薄荷糖。他也给祖母买新鞋新衣裳,尺寸竟是不大不小,正正好。温暖的冬阳下,他们一起做老衣。绸缎的料子,上面息着绛色的花朵。祖母说:“爹爹,这料子好啊。”祖父回应:“是啊,奶奶,这料子好啊。”他们一起用手摩挲着布料,神态安详且满足。满世界的太阳光,小绒毛似的,静静飘落。
  祖母去世得很突然,下午还好好的,还和祖父一起给一只羊喂草的。到了晚上,她说头晕,人就倒下去了,再没醒过来。祖父一直拉着她的手,大家硬把他拉开去,给祖母换上老衣,祖父这才惊醒过来,他哭叫一声:“奶奶,你不要丢下我走啊。”人就整个跪下去了,伏到地上,拼命朝躺着的祖母磕头,头磕破了,还是磕。他的眼泪成串成串流,只没有话。
  祖母火化后,祖父变得沉默了,他整天呆呆坐着,对着一处看。只到饭时,他才醒悟过来似的,蹒跚着去,先盛一碗饭,摆到祖母遗像前,他叫:“奶奶,吃饭啦。”然后守一边等,仿佛那边正在吃他递给她的饭。估计那边的祖母,吃得差不多了,他会说:“奶奶,我收碗啦。”把祖母遗像前的饭碗端走,自己吃掉。给他另盛饭,他不肯吃,说:“我帮奶奶吃剩饭碗呢。”
  我回家,从没跟我提过要求的祖父,却要我买一台红灯牌收音机给他。原来的那台,已坏掉。他以为,只有这样的收音机里,才会时时有戏听。  
  我没找到红灯牌的收音机卖,那种牌子的收音机,早被淘汰掉了。我给祖父买了一款新式的,效果相当好。我帮祖父搜索到唱戏的台,比划着告诉祖父,有戏可听呢。祖父看懂我的手势,一把接过收音机,紧紧抱进怀里面,有失而复得的欢喜。他不停地抚着收音机,一遍遍。褶皱如核桃的脸上,慢慢现出笑来,他喃喃说:“奶奶啊,有戏听喽,好听哦。”他的眼神渐渐变得迷离、幽远、沉醉:那里,戏正唱得热闹,他在戏里面,与祖母相会。
  九十高龄的祖父,这个时候,其实已耳聋好几年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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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2-13 10:05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
格桑花开的那一天

  在进入了无人烟的大草原深处之前,他的心,是空的。他曾无数次想过要逃离的尘世,此刻,被远远抛在身后。他留恋它吗?他不知道。
  远处的雪山,白雪盈顶,像静卧着的一群羊,终年以一副姿势,静卧在那里。鸟飞不过。不倦的是风,呼啸着从山顶而来,再呼啸着而去。
  他想起临行前,与妻子的那场恶吵。经济的困窘,让曾经小鸟依人的妻子,一日一日变成河东狮吼,他再感觉不到她的一丝温柔。这时刚好一个朋友到大草原深处搞建筑,问他愿不愿意一同去。他想也没想,就答应了。从此,关山路遥,抛却尘世无尽烦恼。
  可是,心却堵得慌。同行的人说,到草原深处后,就真正与世隔绝了,想打,也没信号的。他望着小巧的手机,一路上他一直把它揣在掌心里,揣得汗渍渍的。此刻,万言千语,突然涌上心头,他有强烈倾诉的欲望。他把往昔的朋友在脑中筛了个遍,也找不到一个可以说话的。他亦不想把打给妻,想到妻的横眉怒目,他心里还有挥不去的阴影。后来,他拨了家乡的区号,随手按了几个数字键,便不期望着有谁来接听。
  但却很顺利地接通了,是一个柔美的女声,唱歌般地问候他,你好。
  他慌张得不知所措,半晌,才回一句,你好。
  接下来,他也不知哪来的勇气,不管不顾对着自说自话,他说起一生的坎坷,他是家里长子,底下兄妹多,从小就不被父母疼爱。父母对他,从没有好言好语过,惟一一次温暖,是十岁那年,他掉水里,差点淹死。那一夜,母亲把他搂在怀里睡。此后,再没有温存的记忆。十六岁,他离开家乡外出打工,省吃俭用供弟妹读书,弟妹都长大成人了,过得风风光光,却没一个念他的好。后来,他凭双手挣了一些钱,娶了妻,生了子,眼看日子向好的方向奔了,却在跟人合伙做生意中被骗,欠下几十万的债。现在,他万念俱灰了。他一生最向往的是大草原,现在,他来了,就不想回了,他要跟这里的雪山,消融在一起。
  你在听吗?他说完,才发觉那端一直沉默着。
  在呢。好听的女声,像温柔的春风,吹过他的心田。
  竟一点也没惊讶他的唐突与陌生,她老朋友似的轻笑着说,听说大草原深处有一种很漂亮的花,叫格桑花的。
  他沉重的话题里,突然地,有了花香在里头。他笑了,说,我也没见过呢,要等到明年春天才开的。
  那好,明年春天,当格桑花开了的时候,你寄一束给我看看好吗?她居然提出这样的要求。
  他的心,无端地暖和起来……
  后来,在草原深处,无数的夜晚,当他躺在帐篷里睡不着的时候,他会想起她的笑来,那个陌生的,柔美的声音,成了他牵念的全部。他想起她要看的格桑花,他想,无论如何,他一定要好好活到明年春天,活到格桑花开的那一天,他答应过她,要给她寄格桑花。
  这样的牵念,让他九死一生。那一日,大雪封门,他患上了重感冒,躺在帐篷里奄奄一息。同行的人,都以为他撑不过去了。但隔日,他却坐了起来。别人都说是奇迹,只有他知道,支撑他的,是梦中的格桑花,是她。
  还有一次,天晚,回归。在半路上遇狼对峙。是两只狼,大概是一公一母,情侣般的。狼不过在十步之外,眼睛里幽幽的绿光,快把他淹没了。他握着拳头,想,完了。脑子中,一刹那滑过的是格桑花。他几乎要绝望了,但却强挺着,一动不动地看着狼。对峙半天,两只狼大概觉得不好玩了,居然头挨头肩并肩地转身而去。
  他把这一切,都写在日记里,对着陌生的她倾诉。他不知道,在遥远的家乡,那个陌生的她,偶尔会不会想到他。这对他来说不重要了,重要的是,他答应过她,要给她寄格桑花的,他一定要做到。
  好不容易,春天回到大草原。比家乡的春天要晚得多,在家乡,应该是姹紫嫣红都开遍了罢?他心里,还是有了欣喜,他看到草原上的格桑花开了,粉色的一小朵一小朵,开得极肆意极认真,整个草原因之醉了。他双眼里涌上泪来,突然地,很是思念家乡。
  他采了一大把格桑花,从中挑出开得最好的几朵,装进信封里,给她寄去。随花捎去的,还有他的信。在信中,他说起在草原深处艰难的种种,而在种种艰难之中,他看到她,永远是一线光亮,如美丽的格桑花一样,在远处灿烂着,牵引着他。他说,我没有姐姐,能允许我冒昧地叫你一声姐姐好吗?姐姐,我当你是荒凉之中甘露的一滴!
  她接信后,很快给他复信了。在信中,她说她很开心,上天赐她这么一个到过大草原的弟弟。她说格桑花很美,这个世界,很美的东西,还有很多很多,让人留恋。她说,事情也许并不像他想像的那么糟糕,如果在草原里呆腻了,还是回家罢。
  这之后,他们开始信来信往。她在他心中,成圣洁的天使。一次,他从一个草原迁往另一个草原的途中,看到一幅奇异的景象:在林林总总的山峰中,独有一座山峰,从峰巅至峰底,都是白雪皑皑璀璨一片的,而它四周的山峰,则是灰脊光秃着。他立即想到她,对着那座山峰大喊着她的名字。没有一个人会听到他的喊叫,甚至一棵草一只鸟也不会听到。他为自己感动得泪流满面。
  他把这些,告诉了她。忐忑地问,你不会笑我吧?我把你当作血缘之中的姐姐了。她感动,说,哪里会?只希望你一切好,你好,我们大家便都好。
  这样的话,让他温暖,他向往着与她见面,渴盼着看到牵念中的人,到底是怎样的模样。她知道了,笑,说,想回,就回呗,尘世里,总有一处能容你的地方,何况,还有姐姐在呢?
  他就真的回了。
  当火车抵达家乡的小站时,他没想到的是,妻子领着儿子正守在站台上,一看到他,就泪眼婆娑地扑向他。一年多的离别,妻子最大的感慨是,一家人守在一起,才是最真切的。那一刻,他从未轻易掉的泪,掉落下来。他重新拥抱了幸福。
  他知道,这一切,都是她安排的。他去见她,出乎意料的是,她竟是一个比他小七岁的小女人。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?在他心中,她是他永远的姐姐。他站定,按捺不住激动的心,问她,我可以拥抱一下你吗?
  她点头。于是他上前,紧紧拥抱了她。所有的牵念,全部放下。他在她耳边轻声说,姐姐,谢谢你,从今后,我要自己走路了。回头,是妻子的笑靥儿子的笑靥。天高云淡。
  尘世里,我们需要的,有时不过是一个肩头的温暖,在我们灰了心的时候,可以倚一倚,然后好有勇气,继续走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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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2-14 08:39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
棉花的花

  纸糊的窗子上,泊着微茫的晨曦,早起的祖母,站在我们床头叫:“起床啦,起床啦,趁着露凉去捉虫子。”
  这是记忆里的七月天。
  七月的夜露重,棉花的花,沾露即开。那时棉田多,很有些一望无际的。花便开得一望无际了。花红,花白,一朵朵,娇艳柔嫩,饱蘸露水,一往情深的样子。我是喜欢那些花的,常停在棉田边,痴看。但旁的人,却是视而不见的。他们在棉田里,埋头捉虫子。虫子是息在棉花的花里面的棉铃虫,有着带斑纹的翅膀,食棉花的花、茎、叶,害处大呢。这种虫子夜伏昼出,清晨的时候,它们多半还在酣睡中,敛了翅,伏在花中间,一动不动,一逮一个准。有点任人宰割。
  我也去捉虫子。那时不过五六岁,人还没有一株棉花高,却好动。小姑姑和姐姐去捉虫子,很神气地捧着一只玻璃瓶。我也要,于是也捧着一只玻璃瓶。
  可是,我常忘了捉虫子,我喜欢呆在棉田边,看那些盛开的花。空气中,满是露珠的味道,甜蜜清凉。花也有些甜蜜清凉的。后来太阳出来,棉花的花,一朵一朵合上,一夜的惊心动魄,华丽盛放,再不留痕迹。满田望去,只剩棉花叶子的绿,绿得密不透风。
  捉虫子的人,陆续从棉田里走出来。人都被露水打湿,清新着,是水灵灵的人儿了。走在最后的,是一男一女,年轻的。男人叫红兵,女人叫小玲。
  每天清早起来去捉虫子,我们以为很早了,却远远看见他们已在棉田中央,两人紧挨着。红兵白衬衫,小玲红衬衫,一白一红。是棉田里花开的颜色,鲜鲜活活跳跃着,很好看。
  后来村子里风言,说红兵和小玲好上了。说的人脸上现出神秘的样子,说曾看到他们一起钻草堆。母亲就叹,小玲这丫头不要命了,怎么可以跟红兵好呢?
  家寒的人家,却传说曾是富甲一方的大地主,有地千顷,佣人无数。在那个年代,自然要被批被斗。红兵的父亲不堪批斗之苦,上吊自杀。只剩一个母亲,整日低眉顺眼地做人。小玲的家境却要好得多,是响当当的贫下中农不说,还有个哥哥,在外做官。
  小玲的家人,得知他们好上了,很震怒。把小玲吊起来打,饿饭,关黑房子……这都是我听来的。那时村子里的人,见面就是谈这事,小着声,生怕惊动了什么似的。这让这件事本身,带了灰暗的色彩。
  再见到红兵和小玲,是在棉花地里。那时,七月还没到头呢,棉花的花,还是夜里开,白天合。晨曦初放的时候,我们还是早早地去捉棉铃虫。我还是喜欢看那些棉花的花,花红,花白,朵朵娇艳。那日,我正站在地中央,呆呆对着一株棉花看,就看到棉花旁的条沟上,坐着红兵和小玲,浓密的棉叶遮住他们,他们是两个隐蔽的人儿。他们肩偎着肩,整个世界很静。小玲突然看到我,很努力地冲我笑了笑。
  刹那间,有种悲凉,袭上我小小的身子。我赶紧跑了。红的花,白的花,满天地无边无际地开着。
  不久之后,棉花不再开花了,棉花结桃了。九月里,棉桃绽开,整个世界,成柔软的雪白的海洋。小玲出嫁了。
  这是很匆匆的事情。男人是邻村的,老实,木讷,长相不好看。第一天来相亲,第二天就定下日子,一星期后就办了婚事。没有吹吹打打,一切都是悄没声息地。
  据说小玲出嫁前哭闹得很厉害,还用玻璃瓶砸破自己的头。这也只是据说。她嫁出去之后,很少看见她了。大家起初还议论着,说她命不好。渐渐的,淡了。很快,雪白的棉花,被拾上田岸。很快,地里的草也枯了,天空渐渐显出灰白,高不可攀的样子。冬天来了。
  那是1977年的冬天,好像特别特别冷,冰凌在屋檐下挂有几尺长,太阳出来了也不融化。这个时候,小玲突然回村了,臂弯处,抱着一个用红毛毯裹着的婴儿,是个女孩。女孩的脸型长得像红兵。特别那小嘴,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,村人们背地里都这样说。
  红兵自小玲回村来,就一直窝在自家的屋子里,把一些有用没用的农具找出来,修理。一屋的乒乒乓乓。
  这以后,几成规律,只要小玲一回村,红兵的屋子里,准会传出乒乒乓乓的声音,经久持续。他们几乎从未碰过面。
  却还是有意外。那时地里的棉花又开花了,夜里开,白天合。小玲不知怎的一人回了村,在村口拐角处,碰到红兵。他们面对面站着,站了很久,一句话也没说。后来一个往东,一个往西,各走各的了。村人们眼睁睁瞧见,他们就这样分开了,一句话也没有地分开了。
  红兵后来一直未娶。前些日子我回老家,跟母亲聊天时,聊到红兵。我说他也老了罢?母亲说,可不是,背都驼了。我的眼前晃过那一望无际的棉花的花,露水很重的清晨,花红,花白,娇嫩得仿佛一个眼神也能融化了它们。母亲说,他还是一个人过哪,不过,小玲的大丫头认他做爹了,常过来看他,还给他织了一件红毛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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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2-15 09:50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
细小不可怜

  遇到细小,有些突然。年前回老家,看望母亲,刚进村口,她迎面走过来,着一件褪色的红色羽绒衣,脸庞瘦削,岁月风蚀的印迹,很重。看见我,她眼睛里跳出惊喜,梅姐姐,你回来啦?
  我愣一愣,定定地看着她。说实在的,我没认出她。
  她并不介意我的遗忘,很灿烂地笑,眼睛弯成小月牙,眼角的皱纹,堆成皱褶。她说,我是细小啊。
  细小?记忆一下子扑面而来:低矮的茅草房。咳嗽的女人。木讷的男人。还有一个瘦小的小女孩。
  那是细小和她的家,是村子里最穷的人家。
  不记得她是怎样活泼地出现在人们跟前的,瘦小的她,仿佛突然从天而降,提着篮子割羊草,一路唱着歌儿来,一路唱着歌儿走,满身满心的,都是快乐。遇到大人,她老远就脆脆地叫,大爷好。大妈好。村人们惊奇地说,哟,这不是红喜家的细小么。然后笑着叹,想不到红喜,生了这么伶俐的一个小丫头。
  她是真的伶俐。六七岁的小人儿,已能拾掇家了,烧火做饭,件件利索。还养了两只羊。害得大人们老拿她来教育贪玩的我们,你们瞧瞧,人家红喜家的细小,多懂事!
  细小的母亲,一年到头病着。穿一件绛色的绸缎衣,脸色苍白地倚着家门,咳嗽。她身上那件乡村里不多见的绸缎衣,引发我们的好奇,私下里觉得,她是个不一般的女人。我们远远地看她,看见细小搀着她出来,然后搬了凳子把她安置下来。细小给她擂背。细小给她梳头发。细小在她身边又唱又跳。她虚弱地微笑,苍白的脸上,现出绵软的慈祥来。身后低矮的茅草屋,陈旧破败,却跳动着无数阳光。天空好像一直晴朗着,永远的春天的样子,静谧且安详。
  也见到细小的父亲,那个木讷得近乎愚笨的男人,背驼得恨不得趴到地。听大们说,他之所以能娶到细小的母亲,原因是他家庭成分好。那是个讲究成分的年代。而细小的母亲,是大地主家的女儿。
  他总是趴在地里劳作。细小做好饭了,站在田埂头叫他,爸爸,家来吃饭啦。他应一声,哦。慢吞吞地往家走,他的前面,奔跑跳跃着快乐的细小。这场景,总引得村人们驻足看一会,笑叹,这丫头。是赞赏了。
  细小念过两年书罢?不记得了。听她用普通话念过“天上的星星亮晶晶”之类的句子,她把它念得像唱歌。她念着它去割羊草,她念着它做饭洗衣裳。不知从哪一天起,我们极少再注意到她了,我们有自己快乐的圈子,都是些读书的孩子,上学了一起唱着歌儿去,放学了一起踢毽子跳绳玩,那里面,没有细小。再注意到细小,是她出去卖唱。大冬天里,雪一场一场地下,我们都围着小火炉取暖,细小却出发了,带着她木讷的父亲,到周围的一些村子里。去时两手空空,回来时,却肩背手提的,都是细小唱小曲儿换得的报酬——一些米面,或馒头。足可以让她一家,度过很多饥寒。
  我后来出去读书,在外工作,有关细小的一些,遥远成模糊。偶尔回家,跟母亲闲扯村里的人和事,会提及她。也只是零星半语。知道她母亲后来死了。知道她嫁到外村,嫁了个不错的男人……也仅仅这些,说过就说过了,似乎已到结局。而且,这个结局似乎并不赖。
  这次意外相逢,使我重又把她当作话题,跟母亲聊。母亲说,这孩子命苦啊。母亲这一叹,就叹出细小一段更为坎坷的人生来。命运并不曾眷顾她,她嫁人后,没过几天安稳日子,男人却出车祸瘫了。那个时候,她刚怀有五个月的身孕。都以为,年纪轻轻的她会离婚改嫁,她却留了下来,生下儿子。她去捡垃圾。她去工地上打零工。她拿了手工活,半夜做……
  我离开老家前,又碰到细小。她回来,是打算把她父亲接到身边去照料的。我很唐突地问她,细小,过得很苦罢?细小稍稍一愣,随即笑了,眼睛弯成一弯月牙,她说,梅姐姐,苦什么苦啊,我过得很好的,我儿子都上小学三年级了呢,成绩蛮好,老师都夸他。她的语气里,有自豪。
  我却放不下她。再回老家,我带了一些儿子不穿的旧衣,还买了一些练习簿,托人捎给她。在我,是存了同情的心,想她儿子,总会用得着的。隔些日,她竟托人带来一篮子鸡蛋,捎来话,她说,永远记着姐姐的恩情。细小不可怜,细小生活得很好,请姐姐放心。
  她实在,是一个不需要别人怜悯的女人,她让我心怀敬重。就像乡野里一株向日葵,永远朝着阳光生长。又或许,她心中本来就布满阳光,所以,再多的灰暗,也会变得灿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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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2-16 10:39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
红木梳妆台

  她与他相识,不知是哪一年哪一月的事了。仿佛生来就熟识,生来就是骨子里亲近的那一个人。她坐屋前做女红,他挑着泔水桶,走过院子里的一棵皂角树。应是五月了,皂角树上开满乳黄的小花儿,天地间,溢满淡淡的清香,有种明媚的好。她抬眉。他含笑,叫一声,。那个时候,她十四五岁的年纪罢。
  也不过是小户人家的女儿,家里光景算不得好,她与寡母一起做女红度日。他亦是贫家少年,人却长得臂粗腰圆,很有虎相。他挨家挨户收泔水,卖给乡下人家养猪。收到她家门上,他总是尊称她一声,彬彬有礼。
  这样地,过了一天又一天。皂角花开过,又落了。落过,又开了。应该是又一年了罢,她还在屋前做女红,眉眼举止,盈盈又妩媚。是朵开放得正饱满的花。他亦是长大了,从皂角树下过,皂角树的花枝,都敲到他的头了。他远远看见她,挑泔水桶的脚步,会错乱得毫无步骤。却装作若无其事,依然彬彬有礼叫她一声,。她笑着点一下头,心跳如鼓。
  某一日,他挑着泔水桶走,她倚门望,突然叫住他,她叫他,哎——。他立即止了脚步,回过身来,已是满身的惊喜。有事吗?他小心地问。
  她用手指缠绕着辫梢笑。她的辫子很长,漆黑油亮。那油亮的辫子,是他梦里的依托。他的脸无端地红了,却听到她轻声说,以后不要地叫我,我的名字叫翠英。
  他就是在那时,发现他头顶的一树皂角花,开得真好啊。
  这便有了默契。再来,他远远地笑,她远远地迎。他起初翠英两字叫得不顺口,羞涩的小鸟似的,不肯挪出窝。后来,很顺溜了,他叫她,翠英。几乎是从胸腔里飞奔出来。多么青翠欲滴的两个字啊,仿佛满嘴含翠。他叫完,左右仓促地环顾一下,笑。她也笑。于是,空气都是甜蜜的了。
  有人来向她提亲,是一富家子弟。他听说了,辗转一夜未眠。再来挑泔水,从皂角树下低头过,至始至终不肯抬头看她。她叫住他,哎——。他不回头,恢复到先前的彬彬有礼,低低问,有事吗?
  她说,我没答应。
  这句话无头无尾,但他听懂了,只觉得热血一下子涌上来,心口口上就开了朵叫作幸福的花。他点点头,说,谢谢你翠英。且说且走,一路脚步如飞。他找到一处无人的地方,对着天空傻笑。
  这夜,月色姣好,银装素裹。他在月下吹笛,笛声悠悠。她应声而出。两个人隔着轻浅的月色,对望。他说,嫁给我吧。她没有犹豫,答应,好。但我,想要一张梳妆台。这是她从小女孩起就有的梦。对门张太太家,有张梳妆台,紫檀木的,桌上有暗屉,拉开一个,可以放簪子。再拉开一个,可以放胭脂水粉。立在上头的镜子,锃亮。照着人影儿,水样地在里面晃。
  他承诺,好,我娶你时,一定给你一张漂亮的梳妆台。
  他去了南方苦钱。走前对她说,等我三年,三年后,我带着漂亮的梳妆台回来娶你。
  三年不是飞花过,是更深漏长。这期间,媒人不断上门,统统被她回绝。寡母为此气得一病不起,她跪在母亲面前哀求,妈,我有喜欢的人。
  三年倚门望,却没望回他的身影。院子里的皂角花开了落,落了开……不知又过去了几个三年,她水嫩的容颜,渐渐望得枯竭。
  有消息辗转传来,他被抓去做壮丁。他死于战乱。她是那么的悔啊,悔不该问他要梳妆台,悔不该放手让他去南方。从此青灯孤影,她把自己没入无尽的思念与悔恨中。
  又是几年轮转,她住的院落,被一家医院征去,那里,很快盖起一幢医院大楼。她搬离到几条街道外。伴了多年的皂角树,从此成了梦中影。如同他。
  六十岁那年,她在巷口晒太阳,却听到一声轻唤,翠英。她全身因这声唤而颤抖。这名字,从她母亲逝去后,就再没听到有人叫过她。她以为听错,侧耳再听,却是明明白白一声翠英。
  那日的阳光花花的,她的人,亦是花花的,无数的光影摇移,那里看得真切?可是,握手上的手,是真的。灌进耳里的声音,是真的。缠绕着她的呼吸,是真的。他回来了,隔了四十多年,他回来了,带着承诺给她的梳妆台。
  那年,他出门不久,就遇上抓壮丁的。他被抓去,战场上无数次鬼门关前来来回回,他嘴里叫的,都是她的名字,那个青翠欲滴的名字啊。他幸运地活下来,后来糊里糊涂被塞上一条船。等他头脑清醒过来,人已在台湾。
  在台湾,他拼命做事,积攒了一些钱,成了不大不小的老板。身边的女子走马灯似的,都欲与他共结秦晋之好,他一概婉拒,梦里只有皂角花开。
  等待的心,只能迂回,他先是移民美国。大陆还是乱,文革了,他断断回不得的。他挑了上好的红木,给她做梳妆台。每日里刨刨凿凿,好度时光。
  她早已听得泪雨纷飞。她手抚着红木梳妆台,拉开一个暗屉,里面有银簪。再拉开一个暗屉,里面有胭脂水粉。是她多年前想要的样子啊……
  她是我外婆。这一年,我母亲——她在35岁那年收养的孤儿,有了一个父亲。而三岁的我,有了一个外公。母亲关照我,外婆的什么东西都动得,唯独那梳妆台不能爬上去玩。于是我常怀了好奇,倚门上望年老的外婆。她坐在梳妆台前,很认真地在脸上搽胭脂,搽得东一块西一块的。因为年轻时的过多穿针引线,还有,漫长日子里的泪水不断,她的眼睛,早瞎了。 
  哎,好看吗?她转头问立在身后的外公。外公一叠声说,好看好看。那个时候,外面的阳光,花一样开放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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