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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华园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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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立梅作家作品集(每日一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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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2-19 08:32:26 | 只看该作者

天堂有棵枇杷树

  年轻的母亲,不幸患上癌,生命无多的日子里,她最放心不下的,是她四岁的儿子星星。从儿子生下起,她与儿子,就不曾有过别离。她不敢想像儿子失去她后的情景,曾试着问过儿子,要是不见了妈妈,星星会怎么办呢?儿子想也没想地说,星星就哭,妈妈听到星星哭,妈妈就出来了。
  她听了,一颗心难过得碎了,她在心里说,宝贝,你那时就是哭破了嗓子,妈妈也听不到了。
  因为化疗,她一头秀发,渐渐掉落,如秋风扫落叶。儿子好奇地打量着她,问,妈妈,你的头发哪里去了?
  她看着一脸天真的儿子,心如刀割,但脸上却笑着,她说,妈妈的头发,去了天堂呀。然后,她装着很神秘的样子,悄声对儿子说,星星,妈妈告诉你一个秘密,你不要告诉别人哦。
  孩子很兴奋,郑重地承诺,妈妈,星星不告诉别人。两只晶莹的大眼睛,一动不动盯着她。
  她把儿子搂到怀里,搂得紧紧的,笑着跟儿子耳语,妈妈可能要离开星星了,妈妈也要去天堂。
  天堂在哪里?妈妈要去做什么呢?孩子有些着急。
  天堂啊,离家很远很远,妈妈要去那里种一棵枇杷树。星星不是最爱吃枇杷么?
  哦,孩子认真地想了想,那,妈妈把星星也带去,好不好?
  不行,宝贝,年轻的母亲,摸摸儿子稚嫩的小脸蛋说,你现在还不可以去,因为你是小孩呀,天堂里,不准小孩去。等你长大了,长到比妈妈还要大好多好多时,才可以去哦。
  那,妈妈会等星星吗?
  会的,妈妈会一直等星星。妈妈在那儿,种一棵最大最大的枇杷树,树上,会结好多甜甜的枇杷,等着星星去吃。但星星得答应妈妈,妈妈走后,星星不许哭哦,一定要乖,要听爷爷奶奶的话,听爸爸的话,这样才能快快长大,知道不?
  孩子高兴地点头答应了。
  不久之后,年轻的妈妈安静地走了。孩子一点也不悲伤,他坚信妈妈是去了天堂,是去种枇杷树了。夏天的时候,枇杷上市,橙黄的果实,充满甜蜜。孩子吃到了很鲜艳的枇杷,他开心地想,那一定是妈妈种的。
  一些年后,孩子终于长大,长大到明白死亡,原是尘世永隔。这时,孩子心中的枇杷树,早已根深叶茂,挂一树甜蜜的果了。他没有悲痛,有的只是感恩,因为妈妈的爱,从未曾离开过他。他也因此学会,怎样在人生的无奈与伤痛里,种出一棵希望的枇杷树来,而后静静等待,幸福的降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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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2-18 09:13:06 | 只看该作者

只因相遇太美

昆明
  郑可可踏上昆明这座城的时候,天色已暗。远远的灯光,次第亮起来,流光溢彩,繁华璀璨。城市的样子,大抵如此。机场门口有很多接机的人,郑可可知道,那不是接她。她除了她自己,都是陌生。她甚至,有时也不认识她自己。就像此刻,她眼光茫然地打量着这座城,她在想,她为什么要一个人奔逃出来?几乎仓惶的。
  陆言现在一定是花好月圆人娇好罢。郑可可的骨头疼起来,一想到陆言这个男人,她的骨头就疼。爱过多少年了?从高中一直到大学,而后工作,其间经历八个春夏秋冬,寒来暑往。以为定会瓜熟蒂落,她的嫁衣也买了,却听陆言说,分手吧。简单到只有三个字。
  郑可可不是个死缠烂打的人,甚至连理由都不曾要。她说,好。也风闻陆言爱上另一个女人,一离婚的富婆,有资产逾万。世间爱情,常常输给金钱,还有什么可说的?陆言不是没有歉意,他说,可可,我们还可以做情人,我不会薄待你的。郑可可就笑了,她想,我这算什么,这算什么呢?终于明白,八年的爱,不过薄如蝉翼,一碰即破。她竟从没看清他。她在陆言结婚那天,一个人跑出来,从此海角天涯。她求的,是忘却。
  她感到冷。这个四季如春的城,竟也是冷的。她觉得不可思议。踯躅在昆明街头,郑可可分不清东西南北,那又有什么关系呢?天地之大,足以淹没一个人的疼痛,要方向何用?一老妇人上来兜售花,玉兰、玫瑰,还有百合,一大丛的,亲亲密密挤在老妇人的木桶里。阿诗玛,买一束花回家插啵?新鲜的,老妇人冲她笑。
  花极便宜,几块钱可以买一大捧。郑可可左手玫瑰,右手百合,她突然为她的奢侈想落泪。恋爱这么多年,陆言竟从不曾送过花给她。她忍了,以为好日子是要慢慢积攒着的,他们要买房,要为将来计算。却原来,花是这么极易得到,几块钱,就可以捧在手中。郑可可把脸埋进花里面,眼里慢慢溢上泪。
  嗨,陶陶,原来你在这儿!郑可可的肩,突然被人狠狠一拍,一个阳光的声音在她背后响起。郑可可扭头,身后一张年轻男人的笑脸迅速定格,讶然,惊慌,继而充满歉疚,呀,呀,对不起,对不起,我认错人了。年轻男人笑,我以为你是陶陶呢,背影这么像。
  没关系,郑可可低声说。转身走。眼里的泪,却尽收他眼底。这让他慌张了,哎,哎,是不是我拍疼了你?他追着她问。
  不是。郑可可回头,见他还跟着她,她补充一句,你走你的,不要跟着我。声音冷、硬,不留余地。
  街道拐角处,郑可可回头,见那年轻男人仍呆立在原地。她望见他一袭白衣裳,白雕塑似的一个人,心无端地疼了一下。她想起陆言。
 
丽江
  丽江的夜晚,是纸糊的红灯笼,一团的喜气。又恰似一袭五彩衣,光华耀眼。游人摩肩接踵,这边歌,那边舞。一个城的欢乐,是灿灿烂烂烟花开,听得见声响,嘭嘭嘭地,不绝于耳。
  郑可可夹在游人中。她的前面是一对小恋人,女孩娇小,男孩高大。两人的背影看起来很般配。女孩不一会手指烤牛肉,娇声说,我要。男孩就巴巴跑去买。女孩不一会又手指路边的水果摊,说声,我要。男孩又巴巴跑去买。这样的甜蜜,是三月的雨,极易濡湿人的心。郑可可别过头去,不看,却有泪,掉落。
  她不知道往哪里去,只是漫无目的地逛着,偶尔也在一些卖小吃的摊子前停下来,望着那里的烟火蒸腾,她心酸地想,曾经她所求的仅仅是这么一点儿,就是可以在烟火里,为心爱的人煨汤。
  卖银饰的妇人穿梭于人群中。银手镯套在腕上,银项链挂在脖上,她们丁丁当当走在人群里,向游人兜售那些银饰。这东西好呀,辟邪呀,还可以祈福求寿呢,她们这样说。旁边的店铺里,也有大量的银饰银器,在一层一层的玻璃后,亮亮地挤眉弄眼。仿佛世间所有的银,都集中到这个叫丽江的地方来了。
  郑可可想买一对银脚链,挂着两个小铃铛的那种,轻轻一摆脚,铃铛丁零,清脆的声响,会暖了寂寞的心扉。店主说,套上这银链,许个愿,爱着的人,就永远套在你的脚脖子上了。郑可可想,我没人可套,就套我自己吧。她在一堆银脚链面前举棋不定。有浑圆的声音在耳边响起,这对好看。修长的指,拿起镶着杜鹃花的银脚链,对着她晃。郑可可顺着那手指往上看,再往上看,就看到一张笑脸,嘴角飞扬。世界真小啊,他竟是昆明遇着的那个年轻男人。
  你怎么……?郑可可满脸写着惊诧,心里涌出小小的欢喜,这异乡的相遇,竟是重逢,带着无端的亲密性。
  一起去茶楼喝茶,很熟的人了。坐在临河的茶楼上,郑可可知道了,这个年轻男人叫于杰,广州人。
  是不是女孩子都喜欢一个人往外跑啊?像你,像陶陶。我在找陶陶,那丫头也是一个人跑出来了。在喝完第三杯茶后,于杰这样笑望着郑可可说。
  郑可可欢喜的心,一下子掉下来。她说,我累了,想回去睡了。搞得于杰不知所措。想送她,被她一口拒绝。不要跟着我!这是她在丽江对于杰说的最后一句话。
  萍水相逢,总是不算数的,再多的奇遇,也是为别人的故事作序。郑可可想。
 
玉龙雪山
  据说玉龙雪山,有处山峰,上有天然大草甸,风光绝美。
  游人如织,都是冲着大草甸来的。几乎所有游客都是坐索道上去的,郑可可却决定自己爬上去。
  她的高原反应,在丽江时就有,头疼,脑晕。这会儿爬山,反应变得强烈起来,气喘得厉害,呼吸有些跟不上。她不得不走走停停。前面是树,后面是树,峭壁悬崖,望不到尽头。在当地,曾流传此山为殉情山。年轻男人相爱不能相守,就相约来此处跳悬崖,以求长相依。
  郑可可想,她若跳下去,陆言会不会良心不安?在一走神的当儿,她脚下一滑,差点摔倒,身后及时伸出一双手扶住她,当心!竟是于杰的声音。
  没有话,手自然而然相握到一起。一路走,一路看,间或交换一下眼神,竟都是懂得。有乌鸦在林间呱呱,黑色的影,呼一下,从这片林,飞到那片林去了。叫声听起来并不凄烈,甚至有些暖。
  他们后来终于登上山顶。那里果然有一片草甸,他们坐在草甸上,望山那边的夕阳,像熟识许久的一对人。天光云影共徘徊。于杰忽然叹口气笑,郑可可,你真是个傻丫头。郑可可嘴角牵了一下,想,我傻什么呢?她没有说话。只觉得时光宁静,心也宁静,身边的这个男人,也很宁静。
  有当地少数民族人过来,热情地要他们来一张合影。才十块钱一张,两分钟可取,你们来一趟多不容易啊,留个影吧,天长地久和和美美。旅游景点的开辟,让这些少数民族人,很快学会了市场经济。于杰目光探寻地看看郑可可,郑可可抬头对少数民族说,不用,谢谢。
  
白水河
  都说白水河是条情人河。白水河的水不深,水流也不湍急,它是玉龙雪山融化后流成的一条河。河水白花花的,冲刷着石头一路而下,终年冰凉刺骨。当地相爱的年轻男女,都爱到这条河边表明心迹。女孩为了考验男孩,会让男孩赤脚背她趟过白水河。
  站在白水河下游的桥上,于杰遥指白水河,对郑可可说,要不要下去试试,我背你?
  郑可可想说,好啊。但说出口的却是,你不是要找陶陶吗?
  再美的相遇,亦不过是萍水相逢。
 
香格里拉
  郑可可一到香格里拉就病了,发热,咳嗽。
  于杰送她去医院。医生抬起眼皮看她一眼,慢条斯理说,这是高原反应,吸两袋氧气就好了。
  郑可可吸氧的时候,于杰一直守着,握着她的手,很心疼地说,你不该一个人跑出来。窗外,是另一个蓝天,天很低,云很白。郑可可想,世外桃源原来就是这个样子啊,人安在,景安在,一刻也是永久。
  两袋氧气吸完,郑可可感觉好多了,她和于杰一起逛街。从丽江买来的银铃铛,一路丁零零地在她的脚脖子上唱着歌。于杰说,这多好啊。郑可可站着看他,看到他眼里,有亮亮的东西一闪。她低头,有些恻然。
  香格里拉的夜晚,冷得清洌。于杰提早给郑可可买了一条大披肩,紫罗兰的,很柔软的质地。郑可可百感交集地披上。于杰说,好看呢。
  他们走进一藏民家,热忱的藏民请他们喝酥油茶。陆续来了另一些游客,一间屋里,很快挤满了人。他们学唱藏歌,学说藏话。气氛热闹且热烈。很快,篝火燃起来,大家一窝蜂上去围着篝火跳舞,你的手搭着我的肩,我的手牵着你的袖。五湖四海,所有的萍水,都成亲切。
  于杰的手,一直牵着郑可可的手。一个扭身的动作里,他们的头紧挨到一起,郑可可听到于杰在她耳边说了一句什么,好像是说,可可,你不要走。或是可可,你跟我走。嘈杂喧闹里,那句话,像呼出的空气,很快消弥于无形。郑可可没有听清楚,她“啊”了一声,看到于杰的笑脸对着她,于杰大着声说,跳吧跳吧可可!
  这样一直玩到大半夜。郑可可没有告诉于杰,她明天要返回家乡南京去。在回各自住处的时候,她弯腰对于杰说,明天见,扎西德勒。于杰也跟她弯腰说,明天见,扎西德勒。他们笑着招招手,这就别了。
 
南京
  从香格里拉回来,郑可可大病一场。
  一个月后,当郑可可站在秋阳高照的南京街头,秋已深了,她觉得自己像个隔世的人。
  女友娜娜说,给她介绍了一男孩,人很老实,长得也不赖,要她去看看。她们约在香格里拉酒楼见面。郑可可听到香格里拉这个名,心“扑通”跳了一下,呼吸急促起来。于杰的样子,隔了山隔了水地飘过来,白衫,白裤,微微笑着。想再细细看,一切却如一片草甸,一叠山峦,云烟漫起,那么远那么远。
  她摇摇头,一片梧桐叶落下来。哦,人生又是一季了。她伸手打车,去往她要去的地方。亦想好,如果见面的那个男孩不错,就把自己嫁了罢。嫁谁不是嫁呢?
  一辆车在她面前停下来,她正准备上车,突然听到身后一声,可可。浑圆的,充满阳光的。她愣住,又一声,可可。几米之外,站着于杰。
  于杰后来告诉郑可可,南京很美,他很喜欢。那个时候,于杰已在南京找到一份工作,他决定与南京长相厮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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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2-17 08:45:51 | 只看该作者

你再给我捉一只蜻蜓,好吗?


  陆小卫第一次给我捉蜻蜓的时候,穿着淡蓝的小汗衫,吸着鼻子,鼻翼上缀满细密的小汗珠。他手举一只绿蜻蜓,半曲着腰,对因摔了一跤而坐在地上大哭的我,一遍一遍哄着:“可可,我捉了只蜻蜓给你玩,你不要哭了,好吗?”那一年,陆小卫8岁,我6岁。
  6岁的蓝心,站在陆小卫的身旁。蓝心吮着小拇指,眼巴巴盯着陆小卫手上的绿蜻蜓。她很想要,但陆小卫不会给她。陆小卫说她长得丑,有时跟她生起气来,就骂她“狼外婆”。狼外婆长得很丑么?我不知道。我只知道每次陆小卫骂蓝心狼外婆时,蓝心都会大哭着跑回家。不一会,蓝心的妈妈,那个跛着一只脚的刘阿姨,就会一手牵着蓝心,一手托着一碟瓜子或是糖果出来寻我们。刘阿姨不会骂我们欺负蓝心,只是好脾气地抚着陆小卫的头,给我们瓜子或糖果吃,而后关照:“小卫,你大些,是可可和蓝心的哥哥哦,要带着两个妹妹好好玩,不要吵架。”陆小卫这时,会很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去,用脚使劲踢一颗石子。
  刘阿姨走后,蓝心慢慢蹭到陆小卫身边,温顺的猫似的。陆小卫不看她,她就伸了小手小心翼翼去拉陆小卫的衣襟,另一只小手里,一准攥着一颗包装漂亮的水果糖。那糖纸是湖蓝色的,还有一圈白镶边。是她特地省下来的。“给你。”她把水果糖递到陆小卫跟前,带着乞求的神色。陆小卫起初还装模作样嘟着嘴,但不一会儿,就撑不住糖的诱惑了,把糖接过来,说:“好啦,我们一起玩啦。”蓝心便开心地笑了,一脸的山花烂漫。
  陆小卫转身会和我分了糖吃,一人一半。湖蓝的糖纸,被我们的小手递来递去。我们透过它的背面望太阳,太阳是蓝的。望飞鸟,飞鸟也是蓝的。我用它望陆小卫的脸,陆小卫的脸竟也是蓝的。我们快乐地惊叫。整个世界,都是蓝蓝的,一片波光潋滟。
  多年之后,我忽然想起,那湖蓝的糖纸,像极了陆小卫给我捉的第一只蜻蜓的翅膀。我后来不哭了,我从地上爬起来,接过陆小卫给我捉的蜻蜓。我用手指头拨它鼓鼓的小眼睛,叫它唱歌。陆小卫笑了,蓝心笑了,我也笑了。
  那一年,我、陆小卫、蓝心,一起住在一个大院里。我们青梅竹马,亲密无间。


  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,父亲要把我们举家搬到另一座小城去,那是父亲工作的城。
  那个时候,我和蓝心同班、同桌,好得像一对姐妹花。而陆小卫,已上小学五年级了,常常很了不起似地在我们面前背杜甫的诗词,翻来覆去只一句:感时花溅泪,恨别鸟惊心。
  他有时还会和蓝心吵,吵急了还会骂蓝心狼外婆。蓝心不再哭,只是恨恨地咬着牙,瞪着眼看着陆小卫。
  陆小卫却从不跟我吵,他还是一有好东西就想到我,甚至他最喜欢的一把卷笔刀,也送给了我。
  我三年级学期结束时,父亲那边的房子已收拾好了,我们家真的就搬迁了。临走那天,大院里的人,都过来送行。女人们拉着我母亲的手,说着一些恋恋不舍的话。说着说着,就脆弱地抹起眼泪。
  我也很难过,背着自己的小书包,跟蓝心话别。而眼睛却在人群里张望着,我在找陆小卫,他一直一直没有出现。
  蓝心送我一根红丝带,要我在想她的时候,就把红丝带扎在头发上。我点点头答应了,回送她一把卷笔刀,是陆小卫送我的。蓝心很喜欢它,她曾跟我说过,她最喜欢小白兔了。陆小卫送我的卷笔刀,造型恰恰是一只可爱的小白兔。
  陆小卫这时不知打哪儿冒出来,拉起我的手就跑,一边跑一边回头冲我母亲说:“阿姨,可可跟我去一会就回来。”
  我们一路狂奔,冲出大院,冲出小巷,就冲到了我们惯常玩耍的小河边。那里终年河水潺潺,树木葱郁。陆小卫让我闭起眼睛等两分钟。待我张开眼时,我看到他的手里,正举着一只绿蜻蜓。
  “可可,给你,我会想你的。”说完,他转身飞跑掉了。留我,望着手上的绿蜻蜓,怔怔。


  我在新的家,很怀念原来的大院。怀念得没有办法的时候,我就给蓝心写信,在信末,我会装着轻描淡写地问一句:陆小卫怎么样了?
  蓝心的信,回得总是非常及时。她在信中,会事无巨细地把陆小卫的情况通报一番。譬如他在全校大会上受到表扬。他数学竞赛又得了一等奖。他打球时扭伤了一条胳膊。他不再骂她狼外婆,而是叫她蓝心。
  我对着满页的纸,想着陆小卫的样子。窗外偶有蜻蜓飞过,它不是陆小卫为我捉的那只,我知道。
  在小学六年级的那年暑假,我跑回去一次。蓝心还在那个大院住着,陆小卫却不在了,他随他的家人搬到另一个小区去了。
  蓝心长成漂亮的大姑娘,脑后扎着高高的马尾巴。我和蓝心站在街角拐弯处吃冰淇淋,谈陆小卫。蓝心说:“他现在上初中了,个子很高了。”
  冰淇淋吃掉后,蓝心去打了一个,陆小卫就来了,样子很高很瘦。我们还像从前一样,是三个人,亲密无间。但分明又不是了,我们都长大了。
  我们坐在从前的小河边,除了笑,就是沉默。
  陆小卫后来打破沉默,说:“可可,我给你捉只蜻蜓吧。”蓝心立即热烈响应,拍着手说:“好啊好啊,也给我捉一只吧。”
  陆小卫就笑了,伸手拍一下蓝心的头说:“你捣什么乱?”那举止,竟是亲昵的,而与我,却是生疏的。我觉得心头一暗,太阳隐到了云端里。
  一会儿,陆小卫就捉到了一只蜻蜓,红色的,有着透明的翅膀,充满忧伤。他把蜻蜓小心地放到我的手上,蜻蜓的翅膀颤了颤,陆小卫的手,也颤了颤。我抬眼看他,他穿红色T恤,已是翩翩一少年。


  蓝心一直追随着陆小卫的脚步走。
  陆小卫高中,蓝心初中。陆小卫在北方上大学,蓝心努力两年,也考上陆小卫所在的那所大学。
  我却在南方的一所大学里,寂寂。我与他们的距离,相隔了万水千山。
  元旦的时候,陆小卫寄我明信片,是他亲手制作的,上面粘着蜻蜓标本。他的话不多,只简洁的几个字:“可可,节日好。”
  我不给他回寄,只托蓝心谢他。
  我跟蓝心一直通信,也通。我们天南地北瞎聊一通,然后就聊陆小卫。蓝心说,他是学校的风云人物,是学生会主席,后面迷倒一帮小女生。
  我笑得岔气,一边就在纸上写:陆小卫,陆小卫……


  陆小卫在他毕业的那年夏天,突然跑到我的学校来看我。他玉树临风地站在我面前,我忍不住心跳了又跳。
  我带他去我们学校食堂吃蚂蚁上树还有藕粉圆子。他大口大口吃,说,再也没有吃过比这更好吃的东西了。
  我知道,他多少有些伪装。他还像小时那样,总是尽可能地让我高兴。
  有疼痛穿心而过。但表面上,我却不动声色。
  饭后,我们一起散步,沿着校门外的路走。走累了,我们就一起坐到路边的石阶上。
  陆小卫突然问我:“可可,你收到我的信了么,我托蓝心寄给你的信?”
  “那几天,我正在忙着写毕业论文,没时间跑邮局,而快件必须到邮局才能寄出,所以我托蓝心了。”
  “快件?”我愣一愣,随即明白了,我含糊着说:“早收到啦。”
  陆小卫看看我,缓缓掉过头去,艰难地笑:“那么,蓝心说的都是真的了,你已经,有男朋友了?”
  我大着声笑,我说:“是啊是啊。”
  夕阳西沉,一点一点地,落在心底。有鸽从高空飞过。这个城市没有蜻蜓,却有鸽。它们成群成群地从城市上空飞过,银色的翅膀上,驮着碎碎的夕阳,红色的忧伤。
  我们不再说话,沉默地望着路对面。对面的路边,并排长着三棵紫薇树,花开得正好,一树的灿烂。红的,紫的,细密的花,纷纷扬扬。
  “像不像你、我,还有蓝心?”我指着紫薇树故作轻松地问陆小卫。
  陆小卫只是若有似无地“哦”了声。刹那之间,我们变成陌生。
  陆小卫走后的第二天,我收到蓝心的信,蓝心在信上说:“对不起了可可,我爱陆小卫,从小就爱。而从小,你就什么都比我强,你聪明,长得漂亮,你父母有本事。而我妈妈,却是个残疾人……”
  我知道的,蓝心。我在心里面轻轻说。伸手捂住眼睛,不让眼泪掉下来。


  不久,陆小卫给我寄来最后一张他亲手制作的明信片,明信片上,照例的粘着一只蜻蜓标本。薄薄的翅,透明的忧伤。他的话依然不多,只寥寥几个字。他说:“可可,我和蓝心恋爱了。”
  我回,祝福你们。
  再不联系。
  再相见,已是几年之后,在陆小卫和蓝心的婚礼上。我喝醉了,一点也不记得当时的情形了,印象中,都是蓝心一团甜美如花的笑,雾似的缥缈。
  事后,我的女友说,我在醉酒后一直说着一句话:“你再捉一只蜻蜓给我,好吗?”
  她笑我:“瞧你醉的,像个小孩子,还要什么蜻蜓。”
  后来,她又说,那一天,同醉的,还有新郎。他喝着喝着,就流泪了,嘴里面也嘟嚷着什么蜻蜓蜻蜓的。没有人听得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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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2-16 10:39:41 | 只看该作者

红木梳妆台

  她与他相识,不知是哪一年哪一月的事了。仿佛生来就熟识,生来就是骨子里亲近的那一个人。她坐屋前做女红,他挑着泔水桶,走过院子里的一棵皂角树。应是五月了,皂角树上开满乳黄的小花儿,天地间,溢满淡淡的清香,有种明媚的好。她抬眉。他含笑,叫一声,。那个时候,她十四五岁的年纪罢。
  也不过是小户人家的女儿,家里光景算不得好,她与寡母一起做女红度日。他亦是贫家少年,人却长得臂粗腰圆,很有虎相。他挨家挨户收泔水,卖给乡下人家养猪。收到她家门上,他总是尊称她一声,彬彬有礼。
  这样地,过了一天又一天。皂角花开过,又落了。落过,又开了。应该是又一年了罢,她还在屋前做女红,眉眼举止,盈盈又妩媚。是朵开放得正饱满的花。他亦是长大了,从皂角树下过,皂角树的花枝,都敲到他的头了。他远远看见她,挑泔水桶的脚步,会错乱得毫无步骤。却装作若无其事,依然彬彬有礼叫她一声,。她笑着点一下头,心跳如鼓。
  某一日,他挑着泔水桶走,她倚门望,突然叫住他,她叫他,哎——。他立即止了脚步,回过身来,已是满身的惊喜。有事吗?他小心地问。
  她用手指缠绕着辫梢笑。她的辫子很长,漆黑油亮。那油亮的辫子,是他梦里的依托。他的脸无端地红了,却听到她轻声说,以后不要地叫我,我的名字叫翠英。
  他就是在那时,发现他头顶的一树皂角花,开得真好啊。
  这便有了默契。再来,他远远地笑,她远远地迎。他起初翠英两字叫得不顺口,羞涩的小鸟似的,不肯挪出窝。后来,很顺溜了,他叫她,翠英。几乎是从胸腔里飞奔出来。多么青翠欲滴的两个字啊,仿佛满嘴含翠。他叫完,左右仓促地环顾一下,笑。她也笑。于是,空气都是甜蜜的了。
  有人来向她提亲,是一富家子弟。他听说了,辗转一夜未眠。再来挑泔水,从皂角树下低头过,至始至终不肯抬头看她。她叫住他,哎——。他不回头,恢复到先前的彬彬有礼,低低问,有事吗?
  她说,我没答应。
  这句话无头无尾,但他听懂了,只觉得热血一下子涌上来,心口口上就开了朵叫作幸福的花。他点点头,说,谢谢你翠英。且说且走,一路脚步如飞。他找到一处无人的地方,对着天空傻笑。
  这夜,月色姣好,银装素裹。他在月下吹笛,笛声悠悠。她应声而出。两个人隔着轻浅的月色,对望。他说,嫁给我吧。她没有犹豫,答应,好。但我,想要一张梳妆台。这是她从小女孩起就有的梦。对门张太太家,有张梳妆台,紫檀木的,桌上有暗屉,拉开一个,可以放簪子。再拉开一个,可以放胭脂水粉。立在上头的镜子,锃亮。照着人影儿,水样地在里面晃。
  他承诺,好,我娶你时,一定给你一张漂亮的梳妆台。
  他去了南方苦钱。走前对她说,等我三年,三年后,我带着漂亮的梳妆台回来娶你。
  三年不是飞花过,是更深漏长。这期间,媒人不断上门,统统被她回绝。寡母为此气得一病不起,她跪在母亲面前哀求,妈,我有喜欢的人。
  三年倚门望,却没望回他的身影。院子里的皂角花开了落,落了开……不知又过去了几个三年,她水嫩的容颜,渐渐望得枯竭。
  有消息辗转传来,他被抓去做壮丁。他死于战乱。她是那么的悔啊,悔不该问他要梳妆台,悔不该放手让他去南方。从此青灯孤影,她把自己没入无尽的思念与悔恨中。
  又是几年轮转,她住的院落,被一家医院征去,那里,很快盖起一幢医院大楼。她搬离到几条街道外。伴了多年的皂角树,从此成了梦中影。如同他。
  六十岁那年,她在巷口晒太阳,却听到一声轻唤,翠英。她全身因这声唤而颤抖。这名字,从她母亲逝去后,就再没听到有人叫过她。她以为听错,侧耳再听,却是明明白白一声翠英。
  那日的阳光花花的,她的人,亦是花花的,无数的光影摇移,那里看得真切?可是,握手上的手,是真的。灌进耳里的声音,是真的。缠绕着她的呼吸,是真的。他回来了,隔了四十多年,他回来了,带着承诺给她的梳妆台。
  那年,他出门不久,就遇上抓壮丁的。他被抓去,战场上无数次鬼门关前来来回回,他嘴里叫的,都是她的名字,那个青翠欲滴的名字啊。他幸运地活下来,后来糊里糊涂被塞上一条船。等他头脑清醒过来,人已在台湾。
  在台湾,他拼命做事,积攒了一些钱,成了不大不小的老板。身边的女子走马灯似的,都欲与他共结秦晋之好,他一概婉拒,梦里只有皂角花开。
  等待的心,只能迂回,他先是移民美国。大陆还是乱,文革了,他断断回不得的。他挑了上好的红木,给她做梳妆台。每日里刨刨凿凿,好度时光。
  她早已听得泪雨纷飞。她手抚着红木梳妆台,拉开一个暗屉,里面有银簪。再拉开一个暗屉,里面有胭脂水粉。是她多年前想要的样子啊……
  她是我外婆。这一年,我母亲——她在35岁那年收养的孤儿,有了一个父亲。而三岁的我,有了一个外公。母亲关照我,外婆的什么东西都动得,唯独那梳妆台不能爬上去玩。于是我常怀了好奇,倚门上望年老的外婆。她坐在梳妆台前,很认真地在脸上搽胭脂,搽得东一块西一块的。因为年轻时的过多穿针引线,还有,漫长日子里的泪水不断,她的眼睛,早瞎了。 
  哎,好看吗?她转头问立在身后的外公。外公一叠声说,好看好看。那个时候,外面的阳光,花一样开放着。
12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2-15 09:50:01 | 只看该作者

细小不可怜

  遇到细小,有些突然。年前回老家,看望母亲,刚进村口,她迎面走过来,着一件褪色的红色羽绒衣,脸庞瘦削,岁月风蚀的印迹,很重。看见我,她眼睛里跳出惊喜,梅姐姐,你回来啦?
  我愣一愣,定定地看着她。说实在的,我没认出她。
  她并不介意我的遗忘,很灿烂地笑,眼睛弯成小月牙,眼角的皱纹,堆成皱褶。她说,我是细小啊。
  细小?记忆一下子扑面而来:低矮的茅草房。咳嗽的女人。木讷的男人。还有一个瘦小的小女孩。
  那是细小和她的家,是村子里最穷的人家。
  不记得她是怎样活泼地出现在人们跟前的,瘦小的她,仿佛突然从天而降,提着篮子割羊草,一路唱着歌儿来,一路唱着歌儿走,满身满心的,都是快乐。遇到大人,她老远就脆脆地叫,大爷好。大妈好。村人们惊奇地说,哟,这不是红喜家的细小么。然后笑着叹,想不到红喜,生了这么伶俐的一个小丫头。
  她是真的伶俐。六七岁的小人儿,已能拾掇家了,烧火做饭,件件利索。还养了两只羊。害得大人们老拿她来教育贪玩的我们,你们瞧瞧,人家红喜家的细小,多懂事!
  细小的母亲,一年到头病着。穿一件绛色的绸缎衣,脸色苍白地倚着家门,咳嗽。她身上那件乡村里不多见的绸缎衣,引发我们的好奇,私下里觉得,她是个不一般的女人。我们远远地看她,看见细小搀着她出来,然后搬了凳子把她安置下来。细小给她擂背。细小给她梳头发。细小在她身边又唱又跳。她虚弱地微笑,苍白的脸上,现出绵软的慈祥来。身后低矮的茅草屋,陈旧破败,却跳动着无数阳光。天空好像一直晴朗着,永远的春天的样子,静谧且安详。
  也见到细小的父亲,那个木讷得近乎愚笨的男人,背驼得恨不得趴到地。听大们说,他之所以能娶到细小的母亲,原因是他家庭成分好。那是个讲究成分的年代。而细小的母亲,是大地主家的女儿。
  他总是趴在地里劳作。细小做好饭了,站在田埂头叫他,爸爸,家来吃饭啦。他应一声,哦。慢吞吞地往家走,他的前面,奔跑跳跃着快乐的细小。这场景,总引得村人们驻足看一会,笑叹,这丫头。是赞赏了。
  细小念过两年书罢?不记得了。听她用普通话念过“天上的星星亮晶晶”之类的句子,她把它念得像唱歌。她念着它去割羊草,她念着它做饭洗衣裳。不知从哪一天起,我们极少再注意到她了,我们有自己快乐的圈子,都是些读书的孩子,上学了一起唱着歌儿去,放学了一起踢毽子跳绳玩,那里面,没有细小。再注意到细小,是她出去卖唱。大冬天里,雪一场一场地下,我们都围着小火炉取暖,细小却出发了,带着她木讷的父亲,到周围的一些村子里。去时两手空空,回来时,却肩背手提的,都是细小唱小曲儿换得的报酬——一些米面,或馒头。足可以让她一家,度过很多饥寒。
  我后来出去读书,在外工作,有关细小的一些,遥远成模糊。偶尔回家,跟母亲闲扯村里的人和事,会提及她。也只是零星半语。知道她母亲后来死了。知道她嫁到外村,嫁了个不错的男人……也仅仅这些,说过就说过了,似乎已到结局。而且,这个结局似乎并不赖。
  这次意外相逢,使我重又把她当作话题,跟母亲聊。母亲说,这孩子命苦啊。母亲这一叹,就叹出细小一段更为坎坷的人生来。命运并不曾眷顾她,她嫁人后,没过几天安稳日子,男人却出车祸瘫了。那个时候,她刚怀有五个月的身孕。都以为,年纪轻轻的她会离婚改嫁,她却留了下来,生下儿子。她去捡垃圾。她去工地上打零工。她拿了手工活,半夜做……
  我离开老家前,又碰到细小。她回来,是打算把她父亲接到身边去照料的。我很唐突地问她,细小,过得很苦罢?细小稍稍一愣,随即笑了,眼睛弯成一弯月牙,她说,梅姐姐,苦什么苦啊,我过得很好的,我儿子都上小学三年级了呢,成绩蛮好,老师都夸他。她的语气里,有自豪。
  我却放不下她。再回老家,我带了一些儿子不穿的旧衣,还买了一些练习簿,托人捎给她。在我,是存了同情的心,想她儿子,总会用得着的。隔些日,她竟托人带来一篮子鸡蛋,捎来话,她说,永远记着姐姐的恩情。细小不可怜,细小生活得很好,请姐姐放心。
  她实在,是一个不需要别人怜悯的女人,她让我心怀敬重。就像乡野里一株向日葵,永远朝着阳光生长。又或许,她心中本来就布满阳光,所以,再多的灰暗,也会变得灿烂。
11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2-14 08:39:16 | 只看该作者

棉花的花

  纸糊的窗子上,泊着微茫的晨曦,早起的祖母,站在我们床头叫:“起床啦,起床啦,趁着露凉去捉虫子。”
  这是记忆里的七月天。
  七月的夜露重,棉花的花,沾露即开。那时棉田多,很有些一望无际的。花便开得一望无际了。花红,花白,一朵朵,娇艳柔嫩,饱蘸露水,一往情深的样子。我是喜欢那些花的,常停在棉田边,痴看。但旁的人,却是视而不见的。他们在棉田里,埋头捉虫子。虫子是息在棉花的花里面的棉铃虫,有着带斑纹的翅膀,食棉花的花、茎、叶,害处大呢。这种虫子夜伏昼出,清晨的时候,它们多半还在酣睡中,敛了翅,伏在花中间,一动不动,一逮一个准。有点任人宰割。
  我也去捉虫子。那时不过五六岁,人还没有一株棉花高,却好动。小姑姑和姐姐去捉虫子,很神气地捧着一只玻璃瓶。我也要,于是也捧着一只玻璃瓶。
  可是,我常忘了捉虫子,我喜欢呆在棉田边,看那些盛开的花。空气中,满是露珠的味道,甜蜜清凉。花也有些甜蜜清凉的。后来太阳出来,棉花的花,一朵一朵合上,一夜的惊心动魄,华丽盛放,再不留痕迹。满田望去,只剩棉花叶子的绿,绿得密不透风。
  捉虫子的人,陆续从棉田里走出来。人都被露水打湿,清新着,是水灵灵的人儿了。走在最后的,是一男一女,年轻的。男人叫红兵,女人叫小玲。
  每天清早起来去捉虫子,我们以为很早了,却远远看见他们已在棉田中央,两人紧挨着。红兵白衬衫,小玲红衬衫,一白一红。是棉田里花开的颜色,鲜鲜活活跳跃着,很好看。
  后来村子里风言,说红兵和小玲好上了。说的人脸上现出神秘的样子,说曾看到他们一起钻草堆。母亲就叹,小玲这丫头不要命了,怎么可以跟红兵好呢?
  家寒的人家,却传说曾是富甲一方的大地主,有地千顷,佣人无数。在那个年代,自然要被批被斗。红兵的父亲不堪批斗之苦,上吊自杀。只剩一个母亲,整日低眉顺眼地做人。小玲的家境却要好得多,是响当当的贫下中农不说,还有个哥哥,在外做官。
  小玲的家人,得知他们好上了,很震怒。把小玲吊起来打,饿饭,关黑房子……这都是我听来的。那时村子里的人,见面就是谈这事,小着声,生怕惊动了什么似的。这让这件事本身,带了灰暗的色彩。
  再见到红兵和小玲,是在棉花地里。那时,七月还没到头呢,棉花的花,还是夜里开,白天合。晨曦初放的时候,我们还是早早地去捉棉铃虫。我还是喜欢看那些棉花的花,花红,花白,朵朵娇艳。那日,我正站在地中央,呆呆对着一株棉花看,就看到棉花旁的条沟上,坐着红兵和小玲,浓密的棉叶遮住他们,他们是两个隐蔽的人儿。他们肩偎着肩,整个世界很静。小玲突然看到我,很努力地冲我笑了笑。
  刹那间,有种悲凉,袭上我小小的身子。我赶紧跑了。红的花,白的花,满天地无边无际地开着。
  不久之后,棉花不再开花了,棉花结桃了。九月里,棉桃绽开,整个世界,成柔软的雪白的海洋。小玲出嫁了。
  这是很匆匆的事情。男人是邻村的,老实,木讷,长相不好看。第一天来相亲,第二天就定下日子,一星期后就办了婚事。没有吹吹打打,一切都是悄没声息地。
  据说小玲出嫁前哭闹得很厉害,还用玻璃瓶砸破自己的头。这也只是据说。她嫁出去之后,很少看见她了。大家起初还议论着,说她命不好。渐渐的,淡了。很快,雪白的棉花,被拾上田岸。很快,地里的草也枯了,天空渐渐显出灰白,高不可攀的样子。冬天来了。
  那是1977年的冬天,好像特别特别冷,冰凌在屋檐下挂有几尺长,太阳出来了也不融化。这个时候,小玲突然回村了,臂弯处,抱着一个用红毛毯裹着的婴儿,是个女孩。女孩的脸型长得像红兵。特别那小嘴,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,村人们背地里都这样说。
  红兵自小玲回村来,就一直窝在自家的屋子里,把一些有用没用的农具找出来,修理。一屋的乒乒乓乓。
  这以后,几成规律,只要小玲一回村,红兵的屋子里,准会传出乒乒乓乓的声音,经久持续。他们几乎从未碰过面。
  却还是有意外。那时地里的棉花又开花了,夜里开,白天合。小玲不知怎的一人回了村,在村口拐角处,碰到红兵。他们面对面站着,站了很久,一句话也没说。后来一个往东,一个往西,各走各的了。村人们眼睁睁瞧见,他们就这样分开了,一句话也没有地分开了。
  红兵后来一直未娶。前些日子我回老家,跟母亲聊天时,聊到红兵。我说他也老了罢?母亲说,可不是,背都驼了。我的眼前晃过那一望无际的棉花的花,露水很重的清晨,花红,花白,娇嫩得仿佛一个眼神也能融化了它们。母亲说,他还是一个人过哪,不过,小玲的大丫头认他做爹了,常过来看他,还给他织了一件红毛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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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2-13 10:05:27 | 只看该作者

格桑花开的那一天

  在进入了无人烟的大草原深处之前,他的心,是空的。他曾无数次想过要逃离的尘世,此刻,被远远抛在身后。他留恋它吗?他不知道。
  远处的雪山,白雪盈顶,像静卧着的一群羊,终年以一副姿势,静卧在那里。鸟飞不过。不倦的是风,呼啸着从山顶而来,再呼啸着而去。
  他想起临行前,与妻子的那场恶吵。经济的困窘,让曾经小鸟依人的妻子,一日一日变成河东狮吼,他再感觉不到她的一丝温柔。这时刚好一个朋友到大草原深处搞建筑,问他愿不愿意一同去。他想也没想,就答应了。从此,关山路遥,抛却尘世无尽烦恼。
  可是,心却堵得慌。同行的人说,到草原深处后,就真正与世隔绝了,想打,也没信号的。他望着小巧的手机,一路上他一直把它揣在掌心里,揣得汗渍渍的。此刻,万言千语,突然涌上心头,他有强烈倾诉的欲望。他把往昔的朋友在脑中筛了个遍,也找不到一个可以说话的。他亦不想把打给妻,想到妻的横眉怒目,他心里还有挥不去的阴影。后来,他拨了家乡的区号,随手按了几个数字键,便不期望着有谁来接听。
  但却很顺利地接通了,是一个柔美的女声,唱歌般地问候他,你好。
  他慌张得不知所措,半晌,才回一句,你好。
  接下来,他也不知哪来的勇气,不管不顾对着自说自话,他说起一生的坎坷,他是家里长子,底下兄妹多,从小就不被父母疼爱。父母对他,从没有好言好语过,惟一一次温暖,是十岁那年,他掉水里,差点淹死。那一夜,母亲把他搂在怀里睡。此后,再没有温存的记忆。十六岁,他离开家乡外出打工,省吃俭用供弟妹读书,弟妹都长大成人了,过得风风光光,却没一个念他的好。后来,他凭双手挣了一些钱,娶了妻,生了子,眼看日子向好的方向奔了,却在跟人合伙做生意中被骗,欠下几十万的债。现在,他万念俱灰了。他一生最向往的是大草原,现在,他来了,就不想回了,他要跟这里的雪山,消融在一起。
  你在听吗?他说完,才发觉那端一直沉默着。
  在呢。好听的女声,像温柔的春风,吹过他的心田。
  竟一点也没惊讶他的唐突与陌生,她老朋友似的轻笑着说,听说大草原深处有一种很漂亮的花,叫格桑花的。
  他沉重的话题里,突然地,有了花香在里头。他笑了,说,我也没见过呢,要等到明年春天才开的。
  那好,明年春天,当格桑花开了的时候,你寄一束给我看看好吗?她居然提出这样的要求。
  他的心,无端地暖和起来……
  后来,在草原深处,无数的夜晚,当他躺在帐篷里睡不着的时候,他会想起她的笑来,那个陌生的,柔美的声音,成了他牵念的全部。他想起她要看的格桑花,他想,无论如何,他一定要好好活到明年春天,活到格桑花开的那一天,他答应过她,要给她寄格桑花。
  这样的牵念,让他九死一生。那一日,大雪封门,他患上了重感冒,躺在帐篷里奄奄一息。同行的人,都以为他撑不过去了。但隔日,他却坐了起来。别人都说是奇迹,只有他知道,支撑他的,是梦中的格桑花,是她。
  还有一次,天晚,回归。在半路上遇狼对峙。是两只狼,大概是一公一母,情侣般的。狼不过在十步之外,眼睛里幽幽的绿光,快把他淹没了。他握着拳头,想,完了。脑子中,一刹那滑过的是格桑花。他几乎要绝望了,但却强挺着,一动不动地看着狼。对峙半天,两只狼大概觉得不好玩了,居然头挨头肩并肩地转身而去。
  他把这一切,都写在日记里,对着陌生的她倾诉。他不知道,在遥远的家乡,那个陌生的她,偶尔会不会想到他。这对他来说不重要了,重要的是,他答应过她,要给她寄格桑花的,他一定要做到。
  好不容易,春天回到大草原。比家乡的春天要晚得多,在家乡,应该是姹紫嫣红都开遍了罢?他心里,还是有了欣喜,他看到草原上的格桑花开了,粉色的一小朵一小朵,开得极肆意极认真,整个草原因之醉了。他双眼里涌上泪来,突然地,很是思念家乡。
  他采了一大把格桑花,从中挑出开得最好的几朵,装进信封里,给她寄去。随花捎去的,还有他的信。在信中,他说起在草原深处艰难的种种,而在种种艰难之中,他看到她,永远是一线光亮,如美丽的格桑花一样,在远处灿烂着,牵引着他。他说,我没有姐姐,能允许我冒昧地叫你一声姐姐好吗?姐姐,我当你是荒凉之中甘露的一滴!
  她接信后,很快给他复信了。在信中,她说她很开心,上天赐她这么一个到过大草原的弟弟。她说格桑花很美,这个世界,很美的东西,还有很多很多,让人留恋。她说,事情也许并不像他想像的那么糟糕,如果在草原里呆腻了,还是回家罢。
  这之后,他们开始信来信往。她在他心中,成圣洁的天使。一次,他从一个草原迁往另一个草原的途中,看到一幅奇异的景象:在林林总总的山峰中,独有一座山峰,从峰巅至峰底,都是白雪皑皑璀璨一片的,而它四周的山峰,则是灰脊光秃着。他立即想到她,对着那座山峰大喊着她的名字。没有一个人会听到他的喊叫,甚至一棵草一只鸟也不会听到。他为自己感动得泪流满面。
  他把这些,告诉了她。忐忑地问,你不会笑我吧?我把你当作血缘之中的姐姐了。她感动,说,哪里会?只希望你一切好,你好,我们大家便都好。
  这样的话,让他温暖,他向往着与她见面,渴盼着看到牵念中的人,到底是怎样的模样。她知道了,笑,说,想回,就回呗,尘世里,总有一处能容你的地方,何况,还有姐姐在呢?
  他就真的回了。
  当火车抵达家乡的小站时,他没想到的是,妻子领着儿子正守在站台上,一看到他,就泪眼婆娑地扑向他。一年多的离别,妻子最大的感慨是,一家人守在一起,才是最真切的。那一刻,他从未轻易掉的泪,掉落下来。他重新拥抱了幸福。
  他知道,这一切,都是她安排的。他去见她,出乎意料的是,她竟是一个比他小七岁的小女人。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?在他心中,她是他永远的姐姐。他站定,按捺不住激动的心,问她,我可以拥抱一下你吗?
  她点头。于是他上前,紧紧拥抱了她。所有的牵念,全部放下。他在她耳边轻声说,姐姐,谢谢你,从今后,我要自己走路了。回头,是妻子的笑靥儿子的笑靥。天高云淡。
  尘世里,我们需要的,有时不过是一个肩头的温暖,在我们灰了心的时候,可以倚一倚,然后好有勇气,继续走路。
9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2-12 17:38:12 | 只看该作者

我在戏里面与你相会

  祖父年轻时,曾在大上海的十里洋场呆过,拉黄包车讨生活。那个时候,他已娶了我祖母,不知怎的一个人跑去上海。动乱年代,家乡闹饥荒,祖母看着饿得面黄肌瘦的我父亲,狠狠心,把当时只有四五岁的我父亲,塞到一条去上海的船上,托人带去上海找祖父。
  祖父那时迷听戏,辛苦拉车挣来的钱,几乎全扔进戏院里。到了大上海的父亲,跟着祖父,没有预想中的饱肚子。戏台上水粉一片,花红柳绿。戏台下,卖油饼的,提着篮子,挨个叫卖,那香味儿,把父亲小小的心,缠绕了又缠绕。父亲眼巴巴看着油饼,拽着祖父的衣袖叫:“父,我饿。”祖父两眼仍紧紧盯着台上,他的眼里,映着一个水粉世界的花红柳绿,哪里顾得了尘世的饥饿愁苦,他哄父亲:“乖,好好听戏就不饿了。”
  父亲最终没能抵得了饿,跑回乡下祖母身边。走时祖父也不曾挽留,问别人借了钱,买了十个油饼揣父亲身上,就让他跟一个回乡的老乡走了。
  祖父就这样,一个人呆在上海,乡下的一个家,他是不去想的,他沉醉在他的戏里面。祖母带着一帮孩子,吃尽苦头。给他写家书,说乡下日子难。祖父回,挨挨就过去了。如此的不负责任,让祖母一想起就泪落如雨。
  祖母是怨祖父的,那种怨里,甚至带了恨。我有记忆时,祖父早已从上海回到乡下来了,和我们一家子一起过。他还是喜热闹。乡下热闹少,偶尔也有演戏的过来,搭一戏台子唱戏。戏唱得粗糙,只穿着家常衣裳,在戏台子上咿咿呀呀。祖父全然不顾祖母的骂,追了去看,看得津津有味。看完,他会跟我们描绘当年大上海戏院的繁华,“那些唱腔做功,才叫好呐。”祖父说。祖母在一边听见,气不打一处来,嘴里就骂:“死老头子,你就知道你一人快活!”祖父便顿了话题,讪讪地笑。
  并不曾留意,祖父和祖母之间,什么时候变得亲密起来。我外出求学,一日一日离家远去,偶尔回家,总看到两个老人,在檐下忙着,一个择菜,一个必扫地。一个上锅,一个必烧火。最有趣的是他们间的称呼全变了,祖母不再叫祖父死老头子,而是称他“爹爹”。祖父则称祖母“奶奶”。
  我工作后,拿到第一个月工资,给祖父买了台红灯牌收音机。祖父欢喜得很,整日捧手上,听里面的人唱戏。祖父喜欢的是京剧,祖母喜欢的却是越剧,祖父竟舍了自己的喜欢,跟祖母后面听越剧。什么时候什么台播越剧,他们比谁都清楚。一到播放时间,两人就搬了凳子,紧挨到一起听。收音机里,祝英台在唱“观音大士媒来做啊,我与你梁兄来拜堂。”梁山伯生气了,回:“贤弟越说越荒唐,两个男子怎拜堂?”我祖母听到这儿,跺脚叹,一迭声说:“傻子傻子,她是女的扮的呀。”祖父在一边,笑呵呵看她。那样的画面,很和谐,很柔软。
  是的,除了柔软,我想不到别的词来形容他们在一起的样子。两人的眉眼里,有了相似的东西,是大浪淘尽后的安宁。曾经的怨恨,早已消失殆尽。亲人间,还有什么不可原谅的?他们成了相依为命的两个。祖母偶去亲戚家呆一两天,祖父必在门口一日数回望,望不回,就马上追了去,直到缠着祖母回家来。
  老来的祖父,对祖母很依恋,亦很爱。一生的爱仿佛这时才觉醒了,他会走上大半天的路,只为去买祖母喜欢吃的薄荷糖。他也给祖母买新鞋新衣裳,尺寸竟是不大不小,正正好。温暖的冬阳下,他们一起做老衣。绸缎的料子,上面息着绛色的花朵。祖母说:“爹爹,这料子好啊。”祖父回应:“是啊,奶奶,这料子好啊。”他们一起用手摩挲着布料,神态安详且满足。满世界的太阳光,小绒毛似的,静静飘落。
  祖母去世得很突然,下午还好好的,还和祖父一起给一只羊喂草的。到了晚上,她说头晕,人就倒下去了,再没醒过来。祖父一直拉着她的手,大家硬把他拉开去,给祖母换上老衣,祖父这才惊醒过来,他哭叫一声:“奶奶,你不要丢下我走啊。”人就整个跪下去了,伏到地上,拼命朝躺着的祖母磕头,头磕破了,还是磕。他的眼泪成串成串流,只没有话。
  祖母火化后,祖父变得沉默了,他整天呆呆坐着,对着一处看。只到饭时,他才醒悟过来似的,蹒跚着去,先盛一碗饭,摆到祖母遗像前,他叫:“奶奶,吃饭啦。”然后守一边等,仿佛那边正在吃他递给她的饭。估计那边的祖母,吃得差不多了,他会说:“奶奶,我收碗啦。”把祖母遗像前的饭碗端走,自己吃掉。给他另盛饭,他不肯吃,说:“我帮奶奶吃剩饭碗呢。”
  我回家,从没跟我提过要求的祖父,却要我买一台红灯牌收音机给他。原来的那台,已坏掉。他以为,只有这样的收音机里,才会时时有戏听。  
  我没找到红灯牌的收音机卖,那种牌子的收音机,早被淘汰掉了。我给祖父买了一款新式的,效果相当好。我帮祖父搜索到唱戏的台,比划着告诉祖父,有戏可听呢。祖父看懂我的手势,一把接过收音机,紧紧抱进怀里面,有失而复得的欢喜。他不停地抚着收音机,一遍遍。褶皱如核桃的脸上,慢慢现出笑来,他喃喃说:“奶奶啊,有戏听喽,好听哦。”他的眼神渐渐变得迷离、幽远、沉醉:那里,戏正唱得热闹,他在戏里面,与祖母相会。
  九十高龄的祖父,这个时候,其实已耳聋好几年了。
8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2-10 22:35:52 | 只看该作者
[quote]有鹤飞过 发表于 2016-2-10 22:33
哥哥能大我几岁?网络上不分年龄,我只知道你是我志同道合的好哥哥

那也行,心灵相通,无需分出长幼,不必高矮胖瘦
7#
发表于 2016-2-10 22:33:33 | 只看该作者
[quote]华园梦 发表于 2016-2-10 22:29
咱这也叫忘年交了吧

哥哥能大我几岁?网络上不分年龄,我只知道你是我志同道合的好哥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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