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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过多轮协商,近日,安徽缘酒集团喜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许可,成功转让到“天下第一妙”品牌商标,这使缘酒家庭又添新宠。
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、经营者在其生产、制造、加工、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上采用的,用于区别商品或来源的,由文字、图形、字母、数字、三维标志、声音、颜色组合,或上述要素的组合,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,是现代经济的产物。在商业领域而言,商标包括文字、图形、字母、数字、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,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,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。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“注册商标”,受法律保护。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,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,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。
妙,miao,音庙。神妙也。神也者,妙万物而为言者也。尤妙之人,含精于内,外无饰姿。——《刘劭人物志》。国家新《商标法》规定:不得在广告中使用“国家级”、“最高级”、“最佳”等用语。商标冠以“天下第一”更是不可多见的优势资源。“天下第一妙”商标体现出独一无二的品牌特色和丰富的文化内涵。
据悉,安徽缘酒集团自2006年成功转让到“缘”牌商标,十多年来,一直致力于“缘”酒品牌文化建设和传播,精心打造缘品牌。2012年缘酒商标被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认定为“中国驰名商标”。可以看出缘酒集团在企业经营与管理过程中,十分重视知识产权,本次成功转让到“天下第一妙”商标,将为企业在后期品牌运作中增添活力,增强品牌综合竞争力。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加盟缘酒集团品牌建设中来,共同开发这一不可多得的“天下第一妙”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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